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我中心为隶属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我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以及药品行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经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我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局系统内人员除外。
二、招录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录名额:3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
(二)招录要求
1、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其他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药学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主管药师或制药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13日(8:3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药检药监大楼902室)。
报名时须出具的资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上。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于2008年6月19日至20日(8:30-11:30,15:00—17: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学基础知识、药品审核认证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6月27日上午
根据笔试(30%)、面试(70%)汇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体检时间将在省局和中心网站上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然后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录用人员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7日。
(七)审批录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调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 林 韧 66832500
林 凯 66833815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