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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江县卫生局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08-12-29 20:31来源: 作者: 点击:
四川省开江县卫生局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事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计划及岗位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附表。
二、原则和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条件和执业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暂免执业资格证,参加了2008年卫生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成绩合格者,凭县卫生局的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成绩合格线未划定人员报名时暂免执业资格证,聘用时无执业资格证,不予聘用。)
(三)考生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学历)。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配偶在开江的、曾经和现在开江做“三支一扶”工作的和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的户籍不限,其他学历考生须具有一年以上开江户籍(2007年12月底以前户籍在开江)。
(五)年龄35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有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1月13日至15日在开江县人才市场(新宁镇老北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分别按岗位填写《报名表》,履行报名手续。
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持有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签章同意的《申请书》。
2009年2月10日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叁科分别为100分,分别按40%、40%和20%计入总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按临床专业、药剂专业、影像专业、中医专业、计算机专业、财会专业、检验专业(包括临床检验、卫生检验)、预防医学专业、护理专业、文秘专业命题考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的三日内考生可凭准考证、身份证申请查分。
(三)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降为1:2,低于1:2或免试人员报名满额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调整。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五)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
六、加分和免试
(一)符合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加分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加分。
(二)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且岗位对口的可免笔试,报名后直接考核聘用。
(三)以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取得主管护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考核聘用。
1、医学影像专业;
2、超声诊断专业;
3、儿科专业;
4、流行病学;
5、护理专业。
(四)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于2009年2月10日前将加分的原始依据报县人才交流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的折合成绩之和按《开江县2008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名额一览表》所公布的岗位、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有执业资格证、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县人事局规定时间,指定医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出现政审、体检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岗位依次递补。
八、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选择聘用单位,聘用在与执业资格相应的岗位上(暂免执业资格证人员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予以解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执行所聘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有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九、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开江县人事局组织,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开江县人事局、开江县卫生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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