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2021年3月,由原广东省科学院下属的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和稀有金属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原广东省科学院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稀有金属研究所分别由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选矿工程研究所、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稀有金属研究所为基础组建而成。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为广东省科学院骨干科研机构之一,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距今有87年历史,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研究机构,也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科研机构。研究所编制260人,现有职工160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78人,其中二级教授5人,博士、硕士103人,形成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创新潜力突出的中青年科研队伍。
依托本研究所建设了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钛及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稀土开发及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有色金属废料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研究所拥有五个研究中心:矿物资源利用研究中心、冶金与环境研究中心、稀土功能材料研究中心、矿物材料研究中心、工艺矿物学与分析测试中心。
全所房屋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超过1.6万平方米;拥有一大批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所用的试验设备,价值6000多万元,设备数量1000多台套。
研究所面向国家及广东省资源利用和稀有金属开发重大需求,开展稀有金属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及资源利用等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矿产和二次资源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有色金属污染物防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稀有金属及稀土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矿物工艺学、分析测试等研究,为企业提供硬脆材料加工用助剂研发中试及技术服务;承担稀有金属分离与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建设;提供稀有金属领域的分析测试、技术咨询、科学传播、人才培训等服务。近五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省市纵向课题223项,企业横向课题344项;获省部级奖科技奖励15项,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15件,获得授权专利112件,发表期刊论文353篇,出版论著2部;科研经费总收入近3亿元;科技产品产值近6亿元。
二、招聘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专业
序号 |
研究领域 |
研究方向 |
专业 |
1 |
稀有金属绿色提取及循环利用 |
稀有金属绿色提取与二次资源综合利用 |
有色冶金 |
2 |
储能材料与储能技术 |
锂离子电池材料 |
有色冶金 |
3 |
光功能材料及应用技术 |
量子点材料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4 |
化工新材料 |
有机硅材料 |
有机合成 |
5 |
矿产资源高效分离与综合利用 |
分离与综合利用工艺 |
矿物加工工程 |
6 |
二次资源综合利用 |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利用 |
冶金工程 |
7 |
矿物功能材料 |
高硅材料制备 |
矿物材料 |
8 |
精细化工废水处理及材料研制 |
高COD废水处理 |
环境工程 |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三)具有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
四、人才类型及能力条件
(一)杰出科学家
作为学科建设的领军人才,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及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上述相当成就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70周岁)。
(二)“百人计划”A类人才
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国家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
2.CJXZ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6.国家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
7.广东省杰出人才、创新团队带头人、领军人才;
8.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主任。
(三)“百人计划”B类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务的人才,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特聘教授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领军人才青年计划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CJXZ”、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4.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四)“百人计划”C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的杰出人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Science》、《Nature》、《CELL》或SCI(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者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2.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JCR1区或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经SCI检索,单篇近五年他引50次以上;
4.相当于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获得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的人才;
5.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才。
(五)“百人计划”D类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至少完成一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JCR2区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1区不少于2篇)。
(六)“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科研机构资深研究员有一定的应用型基础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由院定向组织实施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七)优秀博士、博士后
海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博士后和进入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SCI论文者优先。
(八)硕士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独立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研究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我所根据广东省《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施人才强所战略,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参照广东省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科院人字[2019]25号)执行相关人才薪资待遇或“一人一议”的薪酬体系。
1.工资福利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任制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人才将按程序办理事业编制和广州户口。
2.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发展平台,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绩效给予相应年终奖金,上不封顶。
3.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4.按规定享受单位每年组织的职工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5.年休假、法定假期等按照国家和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层次人才待遇表
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表
人才层次 |
薪酬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及安家费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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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科学家 |
面议 |
不少于3000万元 |
60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鼓励团队引进,团队成员按照相关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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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人才 |
A类 |
130万/年起 |
1000万元 |
30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B类 |
80万/年起 |
300万元 |
15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
C类 |
正高50万/年,副高40万/年起 |
150万元 |
正高100万元,副高6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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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35万/年起 |
75万元 |
4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 |
常年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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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 |
25万/年起 |
20万元 |
提供2500元/月的租房补贴,3年 |
常年受理 |
注:税前年薪,同时享受成果及绩效奖励,上不封顶;住房保障细则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gdzyshr@163.com;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发至单位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研究方向+本人姓名+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
邮政编码:5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