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创建于1949年12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上外现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东研究所)、1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基地(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2个外交部共建研究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欧盟研究中心、俄罗斯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际司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英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中德人文交流研究基地)、2个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G20研究中心、上海市英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2个上海哲学社科创新研究基地(中外文化软实力比较研究基地、语言文化圈视角下的区域国别研究基地),并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共建教育信息化国际比较研究中心、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外国文化政策研究基地,为上海市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
上外的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现有45个本科专业,包括31个语言类专业和14个非语言类专业;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工商管理;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2019年上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我校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我校同一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手续与招收程序
1.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请在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Default.aspx
“博士后进出站”——“办事者进入”一栏中注册个人信息,点击“进站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进站申请信息,同时向我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我校。
申请材料(其中(1)-(5)项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六份;(6)-(11)项一式一份原件,无需装订)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封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3)个人简历(包括硕士、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学位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近五年的科研情况,家庭情况,并说明进站后是否需要解决家属问题);
(4)《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5)提供代表性论文三篇并附其他成果目录,或提供SSCI论文一篇并附其他成果目录(论文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全文,著作请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6)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必须盖博士毕业院校学位办公章),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按照档案存档情况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9)《博士后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表》;
(10)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开具未担任党政领导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11)二级甲等以上(包括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表。
2.招收程序
(1)对博士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遴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流动站组织的进站面试;
(2)经初审和面试同意招收的申请人,由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用通知书。
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转到下一站。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在办理进站手续前,应与校博管办、有关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应遵守的事项。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的日期进站报到。确有特殊原因超期,在规定日期前15天内应向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无故逾期一个月者,我校将不保留申请者的进站资格。
三、博士后待遇
博士后人员(统招)属于国家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编制,博士后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比照我校同等人员执行。
博士后人员(统招)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人社部、财政部、上海市人社局及学校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人员(统招)每月享受住房津贴。
博士后人员(统招)进站报到后,可凭市博管办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学校集体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凭校博管办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子女入托、入学手续。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委培、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博士后,回原单位工作;现役军人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后自主择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娟、俞晨
电话:(021)35372801
传真:(021)35372183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行政楼403室(200083)
附件:
1.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点击查看)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研究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