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为乡村振兴储备人才,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度新河镇农村事务工作者。
1、岗位名称
新河镇农村事务工作者
2、招录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农村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于、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符合一定的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
1.年龄要求:女性35周岁及以下(即
3、招录程序和方式
(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组织考察:由本镇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三)进行体检:统一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四)公示录用: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即可安排上岗。
4、待遇
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绩效考核报酬,基本报酬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考核合格,绩效考核报酬30000元;参照现任村干部享受社保待遇。
5、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不在本区内的报考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hzhbgb@163.com。报名时,应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一并交至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3号楼308室。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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