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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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方式

2023年下半年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信息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四、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1)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三楼芜湖市司法局C310室(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在芜湖市司法局网站下载并填写);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笔试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3878950(市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3-3878976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芜湖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docx

2.芜湖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docx

3.诚信承诺书附件三.docx

芜湖市司法局

2023年9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fj.wuhu.gov.cn/sfyw/dzgg/852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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