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2022年招聘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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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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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5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8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打造特色示范带推进全域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合同制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性别

备注

1

综合1

7人

男性

符合招考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综合2

8人

男性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3

综合3

7人

女性

符合招考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

综合4

8人

女性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毕业由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对待。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江山市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江山市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22年7月10日以前)、毕业5年以内(2018年-2022年)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113室。(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后原件归还考生。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113室,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员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领取面试通知单开始时间24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

(四)体检

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实际招聘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若体检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不齐全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聘用对象。拟聘对象在江山市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393572/index.html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公示期间或聘用期间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止)。拟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被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8号)执行,如有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指定江山市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393572/index.html)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70-4013856、0570-4022985

附件1: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江山市人事考试委托书.doc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2/7/5/art_1229090691_3656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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