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落实《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站在全市科技创新和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既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经我局深入挖掘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获得奖补资金的科技创新基地和孵化载体,现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12个,欢迎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基本条件
1.一般为2021、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工资待遇
科研助理经费开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管理,工资待遇面议。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用人单位招聘负责人指定招聘邮箱或咨询招聘负责人,详见附件。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企业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
(三)聘用
面试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签署三方协议、缴纳社会保险。
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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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xi.gov.cn/jxyw/ggxx/202208/t20220825_290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