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东部新区海螺镇禁毒社工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清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判处刑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参加过非法上访活动、拒服兵役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高校毕业生);
1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及其他
基本薪资+绩效,面议。
联系人: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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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邮箱:zb0002@ljg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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