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山东)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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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选聘范围

聊城市市直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应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关于工作经历的界定: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党校、行政学院、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播音主持、现场讲解两年及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

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选聘、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初审及缴费

1、选聘岗位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12219:00122316: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名邮箱:kfsdxjyjd8420139@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码”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kfsdxjyjd8420139@126.com

报名上传材料《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须考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12219:00122316: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名邮箱:kfsdxjyjd8420139@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连同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明、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码”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kfsdxjyjd8420139@126com

3、单位初审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2122111:002022122412:00

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同时,请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邮箱,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初审通过者,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面试现场缴纳考务费70,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考务费40元。

(二)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每个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进入笔试的考生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身高有要求的,须现场测量身高),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考生,需按岗位要求,提交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5)。

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试

(一)公开选聘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对指定课程讲述、观点阐述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将在开考前5天发送到应聘考生报名使用的邮箱中,请考生注意查收。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如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需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二)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朗读指定材料、模拟现场讲解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音色音准、语言表达、讲解能力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将在开考前5天发送到应聘考生报名使用的邮箱中,请考生注意查收。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聘用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发布。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5-84201397218009

附件:

1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3、《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同意报考介绍信(公开招聘)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式样)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2212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cks.com.cn/index/details/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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