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学会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计划。
一、单位概况
省医学会为省卫生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79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现有编制数38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学术会务部、《黑龙江医学》编辑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财务科等,主要负责全省的医学学术交流、会员管理、医学专业委员会建设、省级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黑龙江医学》杂志的编辑出 版、大型医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培训、医学继续教育以及承办政府与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三、拟聘人员必备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 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4 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四、各岗位具体条件
1医鉴办公室
①获得医学法学学士或临床医学学士学位;
②通过国家正式考试取得相应执业或职业资格;
③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会计
①取得会计师资格;
②具有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3编辑
①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有关要求
1 报名时间 2008年6月2日—6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 黑龙江省医学会综合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22号)
3 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
4 携带的有关材料 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1份。
5 报名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1 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免于考试,直接考核;具有硕士学位,直接进行面试和考核;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须参加考试。
2 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百分制。
3 面试,结构化面谈和技能操作,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 面试的组织
由学会领导小组负责成立面试考官专家库,报卫生厅备案,于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官人选。考官人数为7人。按用人比例笔试成绩进入前三名的进入面试阶段。面试由学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当场打分。
5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面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公示。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在本单位和人事厅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干部待遇。
九、试用期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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