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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时间:2008-05-30 14:12来源: 作者: 点击:
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基本情况介绍
    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始建于1959年,迄今已有50年的历史,在省卫生厅领导下担负全省基层眼病防治指导工作,开展防盲治盲,眼病防治和主要致盲、低视力眼病的流行病学研究工作。
    全院编制数80人,现在职人员72人,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16人。临床设有白内障、青光眼、眼肌、综合病等专业科室; 医疗技术辅助诊断科有化验室、电子眼压计室、眼科A 、 B超声室、全自动视野计室、眼电生理室、白内障超声乳化仪室、荧光眼底照相室、前眼节激光仪室、氩离子眼底激光仪室、准分子激光室。本院以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诊疗效果可靠,医德医风优良,在省内外享有盛誉。建院几十年来使无数患者解除了病痛,重见了光明。
    二、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所需资格条件
所需专业
岗位
资格条件
需求人数
医疗
眼科临床
医疗系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外语四级以上。
 
   2
药剂
药剂科
西医药专业本科毕业,英语四级
   1
英语
科教科
英语(本科毕业)
   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道德修养。
    3、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伶俐。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熟悉所学专业技术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操作技能。
    4、眼科临床岗位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药剂科岗位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科教科岗位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
    5、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6月5日—6月20日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51号)
    5、要求: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学校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及学校推荐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专业科目为主,公共基础科目不少于30%。百分制。硕士以上学历不参加笔试。
    2、面试:由院领导小组负责成立面试考官专家库,于考前将专家库报省卫生厅人事处,考官人数为7 人(专家库为考官人数的一倍),考试当日由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抽签决定考官人选,笔试成绩按用人比1:3选拔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前由监考人员组织 待考人员抽取考号,考生按所抽考号顺序参加面试。面试由院领导组织实施,当场打分,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医院对拟招聘人员经考核通过后,进行体检,并在本单位和省人事厅编制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对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聘用:医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管理规定,与拟招收聘用人员签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八、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人事部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九、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451—53649138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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