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里木大学“昆仑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塔里木大学在重点学科领域长期面向海内外诚聘“昆仑学者”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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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聘计划
自治区级“十三五”重点学科
学科层次 | 重点学科名称 |
联系方式 |
高原学科 |
生物学 |
生科科学学院 院长:0997-4682559 院办:0997-4685622 |
园艺学 |
植物科学学院 院长:0997-4682630 院办:0997-46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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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持学科 |
作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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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学 |
动物科学学院 院长:0997-4683175 院办:0997-4680332 |
校级重点学科
单位 | 一级学科 |
重点建设二级学科 |
联系方式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
微生物学 |
院长:0997-4682559 院办:0997-4685622 |
植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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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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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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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学 |
农业经济管理学 |
院长:0997-4682640 院办:0997-468317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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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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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学院 |
园艺学 |
果树学 |
院长:0997-4682630 院办:0997-4680312 |
作物学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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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 |
植物病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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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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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 |
兽医学 |
预防兽医学 |
院长:0997-4683175 院办:0997-4680332 |
畜牧学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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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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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
农业工程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院长:0997-4683859 院办:0997-4683855 |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农业水土工程 |
院长:0997-4680399 院办:0997-4680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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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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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 |
院长:0997-4680603 院办:0997-4680280 |
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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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院长:0997-4682766 院办:0997-4682647 |
二、特聘对象
(一)“昆仑学者”特聘教授
1.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是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硕士生导师,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3.学术造诣深,是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已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4.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累计工作4个月以上。
(二)“昆仑学者”讲座教授
1.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是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硕士生导师,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3.是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或教学名师,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4.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累计工作至少1个月。
三、特聘待遇
(一)“昆仑学者”特聘教授
1.在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前提下,提供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的特聘岗位津贴;
2.以塔里木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经费资助的,或者以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学校按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万元人民币;
4.提供专家工作室、实验室等;
5.选聘工作助手和组建学术团队;
6.提供两室一厅住房一套,提供必备的生活条件;
7.每年报销三次往返学校差费。
(二)“昆仑学者”讲座教授
1.在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前提下,提供每人每月5万元人民币的特聘岗位津贴;
2.以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学校按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来校工作期间,提供暂住房,提供必备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每年报销三次往返学校差费。
四、特聘流程
1.应聘者与学科所在学院沟通,提交业绩材料,达成初步意向;
2.学院确定拟聘人选,提交专题报告,报学校研究;
3.颁发聘书、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人事处
邮 编:843300
学校网址:www.taru.edu.cn
联系电话:0997-4680614 468263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 系 人:严老师 许老师 张老师
传 真:0997-4680643
附件:
塔里木大学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