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具备拟招录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录用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后,被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绩效待遇按单位考核方案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
报名材料: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表及其他资料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二)复审
复审采用适岗评价的形式,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打分。根据复审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复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确定通过复审人员,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的,按实确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者,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
按复审得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分值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69818635;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9818032。
五、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119号,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510086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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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cjgj.nantong.gov.cn/ntsgsj/gggs/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