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的国立兰州大学化学系。1998年,在原化学系的基础上组建了化学化工学院。经过数代人多年建设与发展,2017年兰大化学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并进入全球ESI学科前1‰排名前100名。学院拥有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实验中心,历来重视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技术人员2名。
一、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热爱实验技术岗位工作,具备从事实验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须于2023年7月前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1: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师1名(主要工作地点在榆中校区)。职责如下:
1.承担中心实验教学的日常工作。主要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准备、试剂管理、仪器管理及维护、实验室卫生等。
2.承担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加中心实验技术研究,开发新型教学实验装置。
3.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及公益性活动。
(二)岗位2: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师1名。职责如下:
1.承担分析测试中心化学分析(包括重量分析、容量分析和光度分析)及相应的质量控制等。
2.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外部检定、相关文件和档案管理。
3.承担实验室建设任务,以及其他公益性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化学领域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优先。
(二)实验操作技能熟练,具有化学相关实验仪器使用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应聘者信息登记与材料提交
(一)应聘者基本信息登记
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完成应聘者基本信息登记(限填1次,务必真实、准确)。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照片)。
2.求职意愿信。
3.近5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等各类科研成果列表。
4.过去的研究工作小结及未来的岗位工作计划。
5.本领域3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向指定邮箱发送推荐信:yingzhang@lzu.edu.cn),其中至少2封来自兰州大学校外专家;近期毕业博士应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有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提供最近一个工作岗位的直接领导的推荐信。
6.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请应聘者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进行初评筛选,对初评通过者进行面试、考察等,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931-8912589
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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