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辅助岗位5名。
(二)招聘要求: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乐于沟通,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工作细致、严谨,抗压能力强。2.年龄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丽江西路77号文化中心二楼二号会议室。
3.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核减招聘指标。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与《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内容填写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1.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宜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3.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宜录用。
(五)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合格人员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2.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宁波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截止
四、管理办法
录用人员的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合同用工,与宁波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局属单位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需对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本单位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0574-89582589联系人:陈老师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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