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
选调峨山县外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9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后出生)的县外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
(二)选调条件。近五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五年的,转正定职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未参与非法组织,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配偶是峨山县户籍并在峨山县辖区内工作或常住。
2.配偶是峨山县驻军现役军人。
3.申请人原籍是峨山县户籍,其父母(父或母)户口在峨山县。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双江街道临江路27号)413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玉溪市峨山县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
(2)近5年聘用合同(若为复印件须盖提供部门的印章);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近5年履职考核表(不含本学年)、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类表彰表扬证书。
(4)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为闭卷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合格线。
1.合格线。本次考试的合格线为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80%。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题型为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综合应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1.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人员。若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超出选调名额时,对并列者按以下办法依次确定:(1)近五年(2018—2022)履职考核等次,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仍并列的,以近五年(2018—2022)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类表彰表扬证书(特级教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参加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名额的,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5至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证书类须提供原件审查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类须有提供部门的核查意见和公章):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多个学历的均须提供)。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书(复印件)。
(5)近五年聘用合同(复印件)。
(6)2018—2022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7)2018—2022年县级及以上的教育类表彰表扬证书(复印件)。
(8)已婚者须提供的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单身者须提供父母(父或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9)廉政意见。由报考者所在单位向当地纪委或教育工委或教育主管部门党组出具。
(10)失信鉴定。由报考者所在单位向当地法院请求出具,或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11)体检报告。由报考者在当地或拟选调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
(1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审查对象填报电子及纸质(一式二份)。
(13)《干部零星调动审批表》。审查对象填报电子及纸质(一式五份)。
(四)考察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实施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联合实施。
(五)调动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峨山县人社部门发函办理调动,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后,报考者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对其实施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在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不能再递补)。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意见,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原则上,3年内不再接受同类报名。
(五)调入后根据岗位和学科需要进行安排。安排在山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对应的学科岗位工作。根据峨山县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优化配置的要求,选调教师有可能会出现转学科、转学段情况,若不同意转学科、转学段的,请在现场报名时申明。
(六)报考者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者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将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
(二)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职称、工资待遇等变化情况。
(三)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877—4017880;监督电话:0877—4011038,13887748856。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峨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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