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验检测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号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以及较强的责任心与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8.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公司)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审计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1人,建材、化工检验技术人员1人。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计量检定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类、化学类、仪器类、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建材化工检验专业技术岗位:化学类、建筑类、材料类等相关专业。
3.其他要求:具有相应计量检定、建材化工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24时前将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信息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4870043@qq.com。
(三)资格审查
黔南州检验检测院按照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名者,于现场测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测试
测试由笔试和实际操作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根据测试排名确定拟应聘人选。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计量检定和建材化工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计量检定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计量检定操作能力,总分100分。建材化工检验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建材化工检验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3.测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测试成绩在“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官网予以公布。
5.体检。每个岗位根据测试成绩排第1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测试成绩第2名递补进入体检,以此类推。体检参照贵州省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黔南州检验检测院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为在编人员对应等级工资的80%(含“五险一金”),按政策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发布在“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官网,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8222773(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4-8240032
附件:黔南州检验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黔南州检验检测院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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