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森林防火、护林工作,现公开招聘长岭街道森林消防护林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森林消防护林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40周岁(截至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身体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能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及值班。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退伍军人、本地村民、持有C牌及以上驾驶证、有交通工具、有林业工作经验者、热爱护林防火工作优先。
(六)无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破坏森林资源及其他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七)黄埔区长岭街道户籍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长岭街道办事处119室;联系人:冯展鹏,咨询电话:020-31602607。
3.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户口本(含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一律需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注意事项:面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政治审查等各方面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年薪约为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及绩效)。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附件: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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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qtgg/content/post_8946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