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秀洲政办发[2021]9号)等文件规定,经秀洲区人力社保局核准,秀洲区人民医院(筹)、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王店人民医院、区健康促进评价中心、区疾控中心等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9名。招录至区人民医院(筹)、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此次公开招聘部分职位的聘用人员,符合《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秀洲政办发[2021]9号)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计划表》内容及备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并具有初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女性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男性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不超过50周岁是指197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招聘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取得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2年5月20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六)招聘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要求,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符合岗位要求。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执业注册时间、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20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不含全科类、社区类。
(七)非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均要求目前在岗。工作经历以所属单位聘用(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培训、进修、挂职等经历不得作为等级医院和工作经历认定依据。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1.目前为嘉兴市秀洲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报考;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5月22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2004会议室。导航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725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20楼;公交线路:119路消防专线(原74路)至秀湖公交枢纽站(在秀洲区政务中心内),或70路公交车至清涟路成秀路口(继续步行约200米),或85路公交车至木桥港路秀洲大道(继续步行约840米)。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附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6)截至目前并满足报考职位要求年限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7)其他反映个人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和反映个人学术、业务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核时,如报考人不能到现场递交材料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1822办公室。
(二)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体检及考察对象成绩相等,以现场加时考试确定入围人员。
(三)体检。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被考察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考察或考察后不能按规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招录至区人民医院(筹)、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或面试的考生应符合如下防疫规定:1.需提供报名或面试前48小时内个人有效核酸阴性报告;2.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通信行程卡;3.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或面试:1.报名或面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者的密接者且尚未完成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4.报名或面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可疑症状,但报名或面试前未排除新冠诊断人员;5.报名或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病例发生的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具体中高风险地区以浙江省防控办公布地区为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各时间段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在招聘各环节中,因各地疫情变化、防控政策影响、出现不得参与面试等情况而导致考生不能参与下一环节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在此次公开招聘01-28报考职位的聘用人员中,符合《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秀洲政办发[2021]9号)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具体以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审定结果为准。
2.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而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
0573-82712860、82721485(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嘉兴市秀洲区健康促进评价中心)
0573-89975703(嘉兴市秀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3-83673333、83400856(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筹)
0573-83385882(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0573-83382870(嘉兴市秀洲区康安医院)
0573-83251108(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73-82721854(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18269(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uzhou.gov.cn/art/2022/5/6/art_1229411852_4920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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