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组建成立,属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业务涵盖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停车收费、土地复垦、物业综合服务、城市污水处理、秦岭峪口管控等。为满足公司因业务发展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3家全资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36个岗位,计划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5日至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陕西人才公共招聘网、西安人才网、秦云就业等网站以及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陕西人事招聘考试、陕西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18:00至2023年5月1日18:00时。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5日18:00至2023年5月5日22:00时。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从之前二维码报名页面进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8:00至2023年5月10日18:00。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统一在网上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将材料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工作证明材料;
5.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职称证书。
(四)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结果短信发送至每位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页面统一公布。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公告在报名网站发布并采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本人。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1)体检。体检参照《职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9-85223167,18629299131
附件:《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扫二维码查看)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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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anganqu.gov.cn/xwzx/gsgg/64479504f8fd1c1a702742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