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200人)
衡阳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衡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职位的文化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打印报名表、政审表的方式,由本人填写并附相关纸质档报名材料(详见报名要求)交衡阳市公安局A827室。
报名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
市局辅警办:0734-8208707
珠晖分局:16607340121、17607341091
石鼓分局:0734-8190681
蒸湘分局:0734-8889520
雁峰分局:0734-8266967
高新分局:0734-8628020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衡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告、体能、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报名表需贴好)等个人资料,并填写附件2《衡阳市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表》、附件3《衡阳市公安局辅警招录政审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参照附件1),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报名岗位不少于1:2的开考比例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基本法律常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单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体能合格、综合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认体检名单。体检参考《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复检费用均由个人负责。
如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完成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七)考察与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拟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束后,衡阳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完成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与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实行回避事项。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招聘组织部门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阳市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暂行实施意见》衡公发[2019]1号文件实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性质设立文职辅警300元,勤务辅警350元、特种岗位辅警500元。
3、月度考核绩效奖按照每月的考核情况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优秀四档。不合格0元、基本合格300元(特种岗位500元)、合格300元﹣500元(特种岗位500元﹣700元)、优秀500元﹣700元(特种岗位700元﹣900元)。
4、年度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档次,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为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终绩效奖。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衡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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