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我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空缺,现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及职责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需求人数 |
工作职责 |
1 |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
汤坑镇 |
2 |
从事立案、庭审记录、案卷归档、送达等审判辅助工作 |
2 |
丰良镇 |
1 |
||
3 |
留隍镇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法学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语言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类、文秘类、新闻出版类等专业类别人员优先,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七)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违法犯罪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参加招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录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配偶、父母在丰顺地区范围内从事律师执业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设在丰顺法院五楼政治部(督察室)。
3、报名材料:
(1)丰顺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753--6688805
(二)资格审核
由丰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汇总报名资料,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30%+技能测试×40%+面试×30%)。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廉政纪律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为听打,考生按照录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以录入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结构、言语表达等综合评分,测试时间2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按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次序,考生面试每人1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参试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适配程度。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政审
综合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政审,审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审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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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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