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肥西县招聘19名经济普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经济普查工作人员1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入职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材料不退回,介意者勿投。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
3、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及简历投递情况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证件(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与招聘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单位入职体检要求组织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考察要求由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入职聘用
(一)体检通过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安排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入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到相关通知或电话导致未按时参加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5000元(4000元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社会保险按规定标准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七、其他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电话:0551-6885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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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ahwxhr.com/display.asp?id=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