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胸心外科的医疗技术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名胸心外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简介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及代码 | 招考对象 | 其他条件 |
胸心外科医师 | 1 | 从事胸心外科诊疗工作 | 研究生 | 硕士 以上 | 外科学(A100210) | 社会人员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50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
备注:表中“以上”均包括本级。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人员年龄为18-50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19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7-87813217)。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请下载填写双面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报名时考生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阶梯课室(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汽车站东侧)。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面试成绩合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阶梯课室(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16号,三水汽车站东侧)。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四)操作考核
面试、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操作考核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考生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时间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操作考核环节中同步进行。
六、体检
操作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是否递补,由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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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z.ss.gov.cn/zgdt/tzgg/content/post_751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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