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水务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水务事业发展需要,制定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
3名(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
国内外院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199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拟报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sljrsk@126.com。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5月19日9:00—18:00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202房间
2、资格审查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对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个人承诺声明及就业推荐表,允许先行参加面试,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2021-2022年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大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免冠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面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工作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实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再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整个引才过程由市纪委派驻纪检十组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引才事项信息将通过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网站“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引才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面试不指定面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23.5Kb
附件1: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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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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