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升教研员的引领、指导、服务及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同意区教师进修学校使用事业编制计划的批复》(龙新编办[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4名教研员,其中:高中化学1名;中学体育1名;中学美术1名;小学语文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良好师德,有教育情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热爱教研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有较强的教科研、研训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能力,勇于创新。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专业能力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
(3)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不作此项要求);
(4)具有6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年及以上),且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研究生不作此项要求);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
2.选择条件
本区教师近10年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4项,区外教师至少具备5项,研究生学历人员至少具备3项。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2)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CN级论文;
(3)承担县级1次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4)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且考核合格者;
(5)被聘任为县级及以上学科核心组成员或兼职教研员;
(6)担任大型学校(小学36个班及以上、中学18个班及以上)的教务处主任、副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三年及以上;
(7)曾参加县级及以上期末质量监测或毕业班质检命题工作;
(8)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表扬);
(9)曾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区(县)级教学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现场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10)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地级市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新罗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年度考核证明及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17-18日交新罗区教师进修学校1#604室。
(二)面试
面试内容:教学设计30分,片断教学30分,观课评课40分,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办法
1.体检
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如遇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办法确定:观课评课成绩高者→片断教学成绩高者→教学设计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2.考察
按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依据资格条件和专业能力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以及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
3.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参加选调拟录用人员,未经选调学校同意放弃岗位的,我局有权启动个人征信机制。
2.被录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录用资格。
①未能按时到岗;
②不服从学校安排。
3.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根据选调学校职称竞聘方案执行。录用后至少需在本校工作服务满五年以上。
4.被录用的区外优秀教师,在本区无居住地的,学校安排学员宿舍给予三年过渡。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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