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锦旗卫健系统公立医院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引进人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为杭锦旗人民医院、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引进26名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注重实绩、业内认可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业绩评估和考察的方式,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5年至1987年期间出生),引进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2005年至1977年期间出生),上述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杭锦旗公立医院公开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旗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递交业绩评估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报名当日。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现场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地点: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6621371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包括本人就读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3.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评估阶段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5.报名所需材料:
(1)《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如有能代表个人业绩成果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承担科研项目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6)提供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7)个人征信记录。
(8)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前,需要确认应聘资料是否齐全,将报名所需资料编制资料目录,并附所需资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名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要按照《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估材料目录单》(附件3)顺序分别装订成册,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一份作为资格初审材料留存备案,另一份作为业绩评估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格证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目录装订成两本,交于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比例
岗位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又是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职位,经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批准,可将取消后的岗位增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业绩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业绩评估环节,由杭锦旗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3—7名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名人员教育经历、资格证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
(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赋分标准均实行100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决定,测试方向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人员面试蒙医岗位时可以使用蒙古语言作答;其余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报考人员总成绩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旗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聘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待遇保障
(一)引进的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人员有关政策待遇。
(二)招聘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分别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硕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三)引进人员如为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紧缺专业人才,在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聘任至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员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杭锦旗公开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6621371、6628872。
杭锦旗公开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杭锦旗公立医院公开引进紧缺成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jq.gov.cn/qq_hjzc_0002/qq_hjzc_0023/202304/t20230426_3384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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