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人才招聘(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阳市眼科医院、安阳市视光学中心是市属公立、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始建于1943年,现址位于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461号,医院占地面积
二、高学历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引智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专业与最高学历专业一致(专业详见医院发布引进岗位表)。
2.博士研究生待医院正式录用,按照“中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安人才[2019]1号)”文件给予补贴10万元,三年内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500元;医院相应配套奖励15万元;硕士研究生待医院正式录用,给予相应奖励5万元。
3.医院配备有安阳市眼科重点实验室,支持鼓励基础及临床科研,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给予相应的科研资金和科研奖励。
4.通过相关考核或考试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与医院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0年以上。
5.外地学生来安面试报销往返路费(高铁二等座以下),并安排住宿1晚。在医院试工者按同等学历在编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给予试工补助。
6.为高学历人才提供周转公寓:博士研究生每人一间公寓,周转时间5年;硕士研究生每两人一间公寓,周转时间5年。
7.博士生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小学入学,参照中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学生;
7.近五年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学生;
8.符合报考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
2023年应届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院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阳市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anyangeye.com/)和微信公众号“安阳市眼科医院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或委托第三方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填写提交《2023年安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执业证、职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或资料上传到医院人事科办公邮箱:ykyyrczp@126.com,注明人才招聘(引进)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现场审核,我院将对报名人员报送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和电话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公布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临床科室和中医临床岗位的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于
面试时间:拟定于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察
考察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由医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按照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眼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员待遇
医院自主招聘各类专业人员考试合格、公示期无异议,均实行人事代理待遇执行,并推荐参加全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纳入医院正式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医院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461号
咨询电话:0372-3395003
监督电话:0372-33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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