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语文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语文教师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一中官网(www.scnjyz.com)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一中官网(www.scnjyz.com)下载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公开考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后填写打印。
2. 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
补充说明:高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现场资格审查
(1)在编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2);
(2)通过了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考核当天,提供线上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四)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入围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通过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者,不确定为招聘对象。
(4)以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
以学校短信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
内江一中(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936号)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教育局和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第一中学和内江市教育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及内江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第一中学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256780(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2-5351576(市纪委监委驻内江一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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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neijiang.gov.cn/njs/syryzl/202304/4426750be8b5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