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龙街道办事处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宣传统战办工作人员1名(二类文字岗)、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有关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和不良社会征信记录;
5.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受党纪处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通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考。具体内容另行通告。
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番禺人才”(https://www.pyrc.com.cn)网站相关信息。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要素。
3.确定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聘用为宣传统战办工作人员(二类文字岗),第二名聘用为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
(三)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大龙街道办事处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与大龙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薪资管理规定四级一档标准发放薪酬待遇,其中,宣传统战办工作人员另外享有二类文字岗补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者,予以调岗或者解聘处理。
七、相关说明
(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有权适时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考点设置、考核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在“番禺人才”(https://www.pyrc.com.cn)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通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269288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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