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宜章县政府第十八届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非编制内)10名。受中共宜章县玉溪镇委员会委托,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进行查阅。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有宜章县户籍(指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为宜章县户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7.其他要求:
(1)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治理相关专业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抑郁症及精神心理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安排。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4.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3)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4)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5)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6)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撒销的;(9)其他不宜确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10.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宜章县现有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11.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4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和配偶的户口簿。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机关会议室(原县政务中心九楼)。
3.报名时间:
4.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原县政务中心九楼903室)。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填写《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减少招聘计划数将于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须向资格审查部门递交以下资料及证件:①《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
2.现场操作计算机基本文档和表格的制作。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宜章县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对象:按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60%,写作应用占4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时间。笔试时间: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面试中参考人员拒绝回答、没有回答、出现严重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招聘过程中,如果报考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察人选名单报户籍地村(居)委会、户籍地乡镇纪委、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条件联合复审。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2.考察工作由宜章县委组织部会同宜章县民政局、玉溪镇人民政府共同具体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根据《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宜章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镇人民政府统一调配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一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期内考核情况,由玉溪镇提出续聘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统筹纳入社区“两委”人选;
2.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
(九)相关待遇
薪资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及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宜章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13858、3722059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5-3752577(宜章县玉溪镇人民政府)
0735-3729581(宜章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公告为准,由宜章县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宜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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