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综合发展中心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主管一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环卫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一级岗位人员具有全日制的大学本科;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环卫队伍、组织实施街面环卫保洁作业、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六)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七)具备C或B牌驾照且熟练驾驶经验者优先;
(九)在区、街属城管环卫体系部门(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备环卫保洁、城市管理相关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依任职资深经历优先录取;
(十)能接受应急任务与服从常态化加班安排,居住在老黄埔片区者优先(如:居住在文冲街、大沙街、红山街、黄埔街、鱼珠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广新路128号文冲街道办事处A41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1604876
(三)报名需携带资料(考生本人提交)
1.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无犯罪证明
4.填写《文冲街公开招聘环卫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可从本网页下载填写),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道通知参加考试与体检。
四、考试
考试按“面试+机试”程序内容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70%、机试占3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面试以现场口述介绍答辩方式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活动策划组织能力”、“逻辑思维”、“创新思维”、“劝导说理”等能力。
(二)机试。机试以电脑答卷方式实施。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公文拟制基础”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等能力。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街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一)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二)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街道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综合发展中心统一支付。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将挂黄埔区信息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录取异议的,综合发展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薪酬待遇参照相应工资标准:约11万/年(含单位部分购买的社保和公积金)。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经用人单位试用期综合考评不符合岗位任职标准不予以正式聘用的;
九、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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