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宁德市委文明办)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001 |
工作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协调、实地督查、台帐整理等工作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政治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受聘职位的工作。
3.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有行政文秘、社工经验、星级志愿者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由宁德市委文明办委托宁德市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分为发布通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等阶段。
(一)发布通告
通过宁德市人力资源网等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办法:实行网络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填报《应聘报名表》(点击下方附件下载,需附上本人近期电子档证件照)微信发送至小猎(微信号:zlrcw0593),文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3.资格审查:实行报名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核
由宁德市劳务派遣公司综合考核评估后择优聘用,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2份,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报名者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转正后工资待遇月均35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经考核及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合格的人员予以录用。录用人员与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经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解聘。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附件下载:市委文明办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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