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心理学院
一、院所介绍
深圳大学心理学院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授予权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授予权。学院下设应用心理学系、基础心理学系和脑疾病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共有应用心理学、心理学两个本科专业。学院力求以“重基础、高水平、前沿性、国际化、研究与应用并重”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和一流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建成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深度交叉的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成为高水平的新型研究性学院。
二、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介绍
李鹏,现为深圳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深圳大学“荔园优青”人选。当前研究主要采用行为学、ERP、fMRI、神经调控和计算建模等多种方法探讨诸如社会合作、道德责任感、捐赠行为等社会认知情感过程相关的神经机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NeuroImage、Psychoneuroendocrinology等专业期刊发表SCI/SSCI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多个项目。
三、应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五)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CI/SSCI期刊或心理学报发表过至少一篇论文。
(六)擅长神经科学数据采集、分析者优先。
四、聘期待遇
深圳大学(普通)博士后综合年薪33万元左右。
1、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2、学校提供15万左右的综合年薪。
3、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学校政策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教师岗位。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
6、博士后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
7、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8、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五、岗位职责
(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二)在独立进行相应课题的科学研究的同时,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其他任务,包括科研项目申请、合作指导学生等。
六、应聘方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2)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个人简历
学位证明复印件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博士导师推荐信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大学心理学院
联系人:李鹏
E-mail:peng@sz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八、申请截止时间:本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zu.edu.cn/info/1024/6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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