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赴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2023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面向专业对口的芜湖市2023年“全国百所高校大宣讲”宣讲重点院校及部分其它“双一流”高校。本次招聘计划为7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及芜湖市2023年“全国百所高校大宣讲”宣讲重点院校及部分其它“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邮箱(rlzyc@whit.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学校+高校人才网。网上报名时间为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内容为岗位计划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学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管理岗位采取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规定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中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5777185
监督电话:0553-5775805
附件
2023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
招聘单位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具体招聘院校 |
备注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南大学、贵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
提供事业 单位编制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3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电子信息类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4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土木工程类、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5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6 |
管理岗 |
2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图书情报类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附件【芜湖市2023年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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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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