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德州市德城区面向山东省省属高校德州生源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4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3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包括2023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023年参加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选岗,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参加当年选岗。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如实填写《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dcqjyjrsk@dz.shandong.cn,文件命名格式:公费师范生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类别+姓名,拨打0534-2100810进行确认,同时加入相应微信报名群,备注改成报考岗位+姓名。(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一)时间:
(二)地点:德州市德城区
(三)面试形式: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面试采用“试讲(讲课形式,不超过8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高于合格线的,按岗位需求进行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选择工作岗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将确定的人员报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不得再次参加其他县市招聘)。
五、考察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体局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100810
附件1:2023年德城区招聘面向德州就业“省公费师范生”计划表.xls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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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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