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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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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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是市委综合办事机构,承担着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重要职责。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办公室研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决定引进高层次人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学位(含2022年7月31日以前的博士应届毕业生)人员1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含2022年7月31日以前的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人员3名;

5.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5月7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开考比例

调查研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

(五)业绩评估及专业能力测试

1.报考调查研究岗位的,采取业绩评估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从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第1名进入资格复审,第1名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加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形势政策研究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业绩评估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2.采取业绩评估方式进行的,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2.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室务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地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鄂尔多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待遇。

、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477-8588849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0477-858991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26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ordos.gov.cn/xwzx_146764/tzgg_146768/202205/t20220507_3209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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