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教师岗位(岗位序号B01至B0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教师岗位(岗位序号B06至B07)年龄及其它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持有与岗位信息表要求相一致的有效期内船舶适任证书。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B01 |
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 |
2 |
书法学、书法教育、美术(学)(书法相关方向)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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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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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 |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
1 |
音乐(视唱练耳方向)、音乐学(视唱练耳方向)、视唱练耳、音乐与舞蹈学(作曲理论-视唱练耳)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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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 |
1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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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 |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
1 |
美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艺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工艺美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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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 |
交通与航海学院教师 |
1 |
航海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海洋船舶驾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船舶甲类无限航区船长适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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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 |
1 |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船舶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船舶甲类无限航区轮机长适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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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和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岗位B01、B03、B04、B05面试采用试讲(10-15分钟)和岗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岗位B02、B06、B07面试采用试讲(10-15分钟)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时间: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资格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同时在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95-22919537 ,152****7111
郭老师电话:0595-22906239 ,151****2630
邮箱:zhaopin@qztc.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泉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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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305/t20230504_6162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