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学院“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着力推进“双高”院校建设,学院拟公开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专业
2023年为我院教学科研岗位引进博士研究生5人,专业不限。
二、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即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境内学历学位证书须于
5.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思政类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考核考察、学院审定、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安康市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考核考察。
在
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学院审定。经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工作组提出拟聘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学院党委研究审定。
(四)体检公示。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通过人员,体检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报送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政策,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待遇如下:
1.安家费: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万元。
3.职称待遇:经学院考核认定后,3年内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原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按原有待遇高一档执行。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便携式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人才公寓一套(28
7.编制管理:纳入市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配偶如愿意来学院工作,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均可以安置。符合陕西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调动(录用)条件的,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不符合调入(录用)条件者,可在院内安排工作,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9.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咨询电话:0915-817763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安康市人社局)
应聘资料投递邮箱:82541780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