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化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为促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现将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设站学科与招收方向
1.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戏剧与影视学于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设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成功申报为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博士点。2010年被授予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2012年被省教育厅授予“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2012年入选山西省十大文化品牌。2016年获批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学科群。2018年获批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山西梆子戏”传承基地。
合作导师&招收方向(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有志于从事该学科教学和研究工作,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4.能够专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艺术学、中国古代文学、历史学以及民俗学、建筑学专业博士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进入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流动站,影视专业优先;
三、薪酬待遇
1.薪资: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享受学校正式职工待遇,学校与博士后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学校比照相应在职教职工标准确定工资,并提供18万元/年的博士后津贴(税前金额),以在站期两年计发,每年总额的70%按月发放,30%在出站考核合格后发放。
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的薪资、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享受。学校提供两年的生活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对于经审批同意延期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社保均由合作导师的科研经费支付。
2.科研启动费:一次性建户发放,仅限在站期间使用。人文社科类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3.住房:学校为博士后提供单身宿舍(20㎡左右),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申请租住。
4.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以山西师范大学作为唯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享受学校职工同等的科研奖励政策。出站时一次性发放。
5.学校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办理落户手续,协助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手续;协助办理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博士后退、出站时,户口应同时迁出。
6.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者,符合学校招聘政策可申请转为教师,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并享受山西省和学校当年人才引进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成果可同时作为人才引进待遇评定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四、提供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已发表论文清单);
2.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文件和材料(如成绩单、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联系方式(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1.学校管理部门:人才工作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编:030031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51-2051344
邮箱:rcgzc@sxnu.edu.cn
2.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方式:18703475918
邮箱:gudaihanyucidian@126.com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ysxy.sxnu.edu.cn/info/1114/34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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