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图书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海曙区图书馆招聘图书馆综合岗位,负责活动策划及新媒体服务(编外)1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5.其他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良好,身体健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户籍不限,具有办公室及活动策划、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工作待遇:面议,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
7.报名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592998107@qq.com),附近期免冠照一张。区图书馆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来面试。按程序从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单位地址:海曙区沁园街345号(区图书馆)
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712235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2.报名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未参加入职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hslib.com/info.aspx?Id=4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