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支持重点镇街区突破发展,拟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20名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要求基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优秀人才。根据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满18周岁(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报考人员需为2021—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且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含),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1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院系、学校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1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乳山市2023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报名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21-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同时还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引进方式。
(一)面试
本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引进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审核档案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有关要求开展审查,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需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但未进行体检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七、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经济发展任务较重的镇街区进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锻炼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专业背景等,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此外,博士研究生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满1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结束锻炼,统一安排工作。
(三)后续管理。引进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适时进行提拔使用,也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八、有关政策
(一)配偶安置。引进人员需要安置外地工作的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二)子女入学。引进人员外地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说明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0631—6668009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66541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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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rushan.gov.cn/art/2023/5/7/art_79883_3621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