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汨罗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在汨罗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汨罗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汨罗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0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等详见《2023年汨罗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乙及以上)、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要求具有中小学校及以上、四个及以上完整学期的任教经历(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15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任教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服务期的公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9.汨罗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本招聘公告将分别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eyang.gov.cn/)和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以及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edu.yueyang.gov.cn/index.html)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6日17:00止,共4天,逾期不予补报。
⑵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⑶报名资料: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限专业方向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证明资料。
③教师资格证(2023年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④报考限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交户口簿等证明资料。
⑤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⑥报考人员是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
⑧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⑷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工作经历等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⑴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汨罗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⑵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6日17:30止。
⑶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因岗位计划取消的除外)。
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4日——5月26日。
(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汨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⑴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宜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⑵笔试时间:5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⑶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90%)。
⑷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⑸笔试成绩公示与复查。笔试结束后,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两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汨罗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公告。
⑵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按照1:3的比例,其他教师岗位按照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末位分数并列),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汨罗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⑴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告。
⑵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方式为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考生须加试特长,具体内容、要求见面试公告。
⑶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⑴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⑶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高低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三)体检
体检由汨罗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以上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特别是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选岗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其名单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汨罗市教育体育局集中组织聘用对象选择招聘学校,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的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按要求选岗的,视为放弃。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告。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处理办法等内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对应聘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选岗、递补等环节后放弃,又未提交放弃说明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730-5181897(汨罗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730-3382882(汨罗市人社局事管股)
考务咨询电话:
0730-3382890(汨罗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13974052060(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0730-5252118(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汨罗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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