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以及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7名。其中:庆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1名,庆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庆阳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庆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指导站)4名。具体岗位详见《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3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23届全日制本科一批院校(专业)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5.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8.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任选一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
2.现场报名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12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302室)。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须在(附件2)就读院系及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栏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03、04、05、06、07岗位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相关知识。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专家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01、02岗位直接面试。03、04、05、06、07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大于5:1时,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五)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进行综合评议,现场评议提出拟引进人选,经汇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同意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性协议。
(六)资格复审及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原件到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证件资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在市级三甲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且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可重新选择一家市级三甲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体检空缺岗位,用人单位可申请替补,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庆阳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咨询电话: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934-821509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34-8218957
附件:1.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2.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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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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