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提供战略咨询与支撑,包括承担“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相关工作,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领域相关项目管理,我国与国外政府、国际组织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下相关支撑工作以及对外科技援助、面向发展中国家科技项目合作与培训、科技部出国(境)培训相关工作,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研究,承担对港澳台地区科技交流合作及战略研究,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日常工作,科技部有关外事活动、国际会议、境外展览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包括战略研究岗1人、政策研究岗1人、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岗2人、项目管理岗1人、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特别是良好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科学素养、国际视野,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出站博士后及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相应落户政策;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年龄计算均截至2022年1月。
(二)岗位条件
备注:1.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2.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各类专业及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重要报告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扫描件),于2022年4月7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cstec.org.cn。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形式。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除战略研究岗外均须参加口语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工作安排与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情况(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通过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修订)执行。
若出现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由交流中心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交流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二)请应聘人员关注并及时查阅科技部和交流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洪彬、林茜妍
联系电话:010-68598001、68511829
电子邮箱:zhaopin@cstec.org.cn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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