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73号)文件精神,要求调整部分公益性人员专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工作,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发3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为认真落实好各项专项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文化、广电、旅游融合发展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特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招聘实施双向选择,双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聘对象
应聘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即有助学贷款);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9.有群众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1、现场登记报名。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2年5月9日-1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到州民族文化中心4楼4402室局人事科进行报名登记。
2、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人事科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对接,开展双向选择招聘。
五、招聘待遇
1、用工期限: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标准: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咨询电话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0859-3120792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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