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聘用制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
岗位二、聘用制书记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公安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或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二)聘用制书记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受专业限制);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招录人员综合年收入7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工会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料审核
1、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添加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法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司法考试证书扫描件(如未通过司考可不提交);
立即申请职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资料审核: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8楼进行资料审核,报考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现场审查)。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的,可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程序。
(二)考核
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考核,分别计分并按权重比例最终折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次序进行排名。
1、笔试
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10:00,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超过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开考场,考场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8楼。
2、面试
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3、计算总成绩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各项成绩权重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折算后的成绩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并列末位的,将笔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4、若新聘用人员到岗三个月内自动放弃录用的,可根据用工需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人员替补和考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咨询电话:027-87788281、027-87789685(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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