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长顺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方式及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人才引进机制。本次共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8名,其中综合类19名,教育类8名,卫生类21名,详见《长顺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报名,分类组织实施方式进行。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长顺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的相关要求。
5.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5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
8.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人才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66)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长顺县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专业目录见《黔南州202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附件2),其中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由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论证认定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在后面各个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对审核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四)考试
考试结合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面试根据行业要求选择结构化面试或试教、技能操作等方式,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检必须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有本《简章》规定不受理报名情形之一的;
2.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6.截止到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错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实施部门研究确定。
十、本《简章》解释权属长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支持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附件1:长顺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黔南州202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zip
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csx.gov.cn/xwdt/tzgg/202305/t20230510_79647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