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力量,拟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由县委宣传部直接指导,结合实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镇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赉县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2名,其中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名,乡镇1名。
四、工作地点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招聘范围
拟招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镇赉县户籍的公民。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停发失业金或低保待遇。如隐瞒以上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缴所得补贴。
七、期限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2022年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聘用人员签订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聘用周期为3年,协议到期前镇赉县委宣传部联合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考评,根据考察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注: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岗位属于临时性岗位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报名要求
1.认定:报名人员
2.报名:认定通过后,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现场报名,县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公益岗科(镇赉县民生大厦三楼就业服务大厅)。
九、资格审核
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告知参加考试。
十、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拟于
十一、政审、体检及聘用
考试通过人员需自行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政审材料。如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政审的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组织政审、体检合格人员选岗,选岗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自行选择岗位(如果成绩相同,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排序选岗)。如果放弃选岗,就视为主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拟聘用人员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期后,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岗位管理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由县委宣传部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十四、政策咨询
中共镇赉县委宣传部:高春明0436-7297077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董跃久0436-7232604
中共镇赉县委宣传部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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